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本行政村人员中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选用手续
1、公示:在指定网站或在相应的村级网格区域内对拟选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2、选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用的,按规定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三个月内经街道办事处反馈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工作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务协议,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3、待遇:按照被选用人员提供劳务情况支付劳务费,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人均约1500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照网格实际情况确定档次)。
4、保险:由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被正式选用的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八、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由凤凰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凰城街道遴选农村专职网格员简章
凤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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