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或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社会化用工人选,由红梅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符合录用条件的行政村工作人选,由各村委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人员待遇:社会化用工人员待遇按照《红梅街道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常天红委〔2016〕36号)执行;行政村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红梅街道行政村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常天红委〔2015〕4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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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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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