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4.民主测评
由各村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进入面试的竞选者进行打分,量化计分。
5.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民主测评占合成总分的10%。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