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第十八条 调剂方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调剂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公布。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
复试和录取工作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办学地点及住宿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准格尔和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其中,新能源学院办学地点为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
具体办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其他
1.2026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考生应在报名时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限于专业学位招生。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6年9月前有效。
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我校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
7.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8
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科创大厦1311室)
联系电话(传真):官网查看
邮 编:010051
查询网址:http://yjsch.imut.edu.cn/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附件【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doc】
原标题: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ch.imut.edu.cn/info/1006/72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