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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5-10-09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为:①不得跨专业报考;②以第一作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复试前核验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骨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各专业招生条件和招生政策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逾期不得补报。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定位和相应考试大纲开展初试科目命题工作,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管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实施。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

1.初试自命题科目和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第十五条 评卷

1.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科目试卷。

2.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收

1.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5.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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