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青田网向社会公示7天。
(六)聘用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反映问题并经查实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对象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合同制度,最低工作年限为1周年。
4.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根据青田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文件要求进行计算。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可保留资格半年(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或至下一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发布之前,相关街道(镇)有岗位空缺时,可根据需要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6831303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7
青田县委统战部(侨办)咨询电话:0578-6516012
青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8-6099251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78-6022982
本公告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3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6/30/art_1229428152_5133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