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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金塔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公告

金塔人社 2026-09-24


为补齐社区工作者队伍缺口,保障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酒社发〔2025〕5号)文件精神和《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附件《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简表》对应岗位要求,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扎根基层、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社区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社区基层服务治理工作,服从组织岗位分配与工作调度;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金塔县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8年9月24日至1985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限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编制内在岗工作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黑名单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各类证件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替代,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60.165.211.111:18449/

3.报名联系电话:0937-440501 ? ?0937-4566163

4.技术咨询电话:13389370921

5.报名提交材料及上传栏目:

(1)《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5)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6)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7)加分项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岗位简表》为准)

材料(7)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中,材料(1)(2)(3)(4)(5)(6)分别上传至相应栏目中。

6.考务费用:考务费用标准为每人150元。本次考试费用统一通过非税缴费平台收缴,由系统自动发送缴费短信并生成专属缴款码,考生通过缴款码完成线上缴费(考生务必正确填写个人电话号码,否则无法收到缴款码)。

7.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3日18:00结束。

8.缴费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00至2026年10月15日18:00。因个人原因错过缴费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为1:2;降低后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及时对外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设置《综合能力测验》1个科目,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准考证打印: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6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9:00在报名网址中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以下有效身份证明与此相同)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4.加分项目: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社工证或《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社工证或《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证,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社工证,笔试成绩加4分;持有《退伍证》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加分材料需在报名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位置,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对应加分,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开考比例下调至1:2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重点核查学历、户籍、年龄、证书、身份等全部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无法完整提供复审材料原件或提交材料造假不实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资格、自愿放弃复审造成达不到复审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到场参加复审,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基层岗位专业认知、综合分析、群众工作、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实行现场百分制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一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独立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考察;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组织笔试加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委托金塔县金核社区服务中心、县城市社区综合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察通过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社区工作者基本素质标准。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的情形。

考察对象本人直系血亲、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存在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考察组专项核实情况,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研判是否予以聘用。

考察完成后,对无问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体检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后续修订文件执行。体检、复检全部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薪酬标准按照《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造成贻误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当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岗位缺额时,由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按照当年进入考察程序但未被聘用的备选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放弃递补资格的除外),体检合格后补充进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递补时间截至下一年度招聘公告发布前,递补人员须同时符合本次招聘考试报考岗位年龄要求。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附件:1.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

金塔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原标题:金塔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NzQwOTU1OA==&mid=2247539811&idx=1&sn=f01c6352da51c685304cfe0a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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