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聘用。
6、聘用
试用合格的,由利园街道志宏就业扶贫劳务分公司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7、待遇
工资待遇:2200元/月。
咨询电话:1398447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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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园街道志宏就业扶贫劳务分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原标题:纳雍县志宏就业扶贫劳务有限公司利园街道分公司招聘志愿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112/t20211203_71910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