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审由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录用。
4.体检、考察、联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5.体检、考察、联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丰镇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丰镇市党建网、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六、聘用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岗位分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隆盛庄镇、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每年由隆盛庄镇、各街道办事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2.聘用后的社区工作者,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三岗十八级"的薪酬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每月薪酬中扣除。
七、纪检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信息,将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丰镇市党建网及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在整个招聘环节中,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做好考场消杀工作及防护工作;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检测报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五)本简章由丰镇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74—3254627(丰镇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0474—12380(丰镇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474—3265830(丰镇市委组织部)
0474—3250991(丰镇市人社局)
0474—3585473 (丰镇市民政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丰镇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原标题:丰镇市 2021 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fzsdjw.wlcbzg.gov.cn/view/375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