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部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含10月1日)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长安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聘员以上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每位报考者需填写《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同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816室(党建工作办)。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于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816室(党建工作办)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