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瑞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场)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一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3年,档案统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相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事项
1.疫情期间,根据瑞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792-4225119
市民政局:0792-42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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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瑞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ywzx/gggs/202104/t20210413_4834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