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城办文〔2020〕9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鄂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在鄂州市主城区有固定住所(含租住房);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公益品格和为居民服务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从事社区网格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普通高校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则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加1分、3分、5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务部门在读证明)、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住房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照片清晰)。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鄂城区人民政府一楼112室、115室。
(3)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1年4月1日上午8:30——下午17:30。
(4)准考证发放地点:鄂城区人民政府一楼115室。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面试时均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