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酬待遇
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补贴2400元,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补助600元。同时享受上级有关补贴政策及县财政预算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
五、选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巴马县残联在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各乡(镇)残联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到乡(镇)残联现场报名,填写报名审批表(附件1)。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1份、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1份。同时,乡(镇)残联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三)初步筛选和征求意见。2021年4月6日至4月15日,乡(镇)残联根据选聘条件进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征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
(四)确定拟聘名单并公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1日,乡(镇)残联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择优录取,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名单,在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五)上报拟聘名单并公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乡(镇)残联将残疾人专职委员拟聘人选的请示(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上报巴马县残联办公室(联系人:丁志胜,联系电话:0778-6215288),巴马县残联将拟聘名单在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核,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聘任;影响聘任的,由所在乡(镇)残联按原名单递补。
(六)巴马县残联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巴马县残联印发聘任文件。
(七)任用考核。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满一年后由自治县、乡镇残联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绩考核、服务残疾人满意度测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等,对考评等次为优秀、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考评不称职的给予解聘,由乡(镇)残联按照选聘程序重新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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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巴马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ma.gov.cn/tzgg/t83428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