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县级联审(2月3日)
根据选聘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县级联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民政、环保、劳动监察、扶贫、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
(四)公示考察(2月4日至2月10日)
经报名、笔试、面试、联审条件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2月18日至2月20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六)聘用上岗(2月21日至28日)
经笔试、面试、县级联审、公示考察、体检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上岗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附城镇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四、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逐年增长,同时根据《康乐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绩效奖励工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聘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0—4524111
县委组织部:
0930—4421310
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
原标题:康乐县2021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gItSBMsdot7gboplnTc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