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椒江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是指2001年1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椒江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1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任考核:
1、被处以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3、习练邪教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1月22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中山东路368号椒江区司法局503室。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