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符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1年1月4日。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7.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0/12/23/art_1251606_59005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