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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晋中平遥县社区专职人员招聘59人公告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0-12-2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更好地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根据十六届县政府第55次会议议定内容和《平遥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59名工作人员。其中,社区专职党务工作岗29名,要求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社区专职一般工作岗30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强,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2、具有平遥县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平遥县户籍且符合以下优先条件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中职、中技)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并享有以下加分政策:

①现任平遥县16个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具有平遥县社区工作经验人员、具有平遥县党务工作经验的下岗工人(每从事党务工作岗位一年加计1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半年以上而不足一年的计0.5分,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②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

③具有国家社会工作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初级证书的加3分、中级以上证书的加5分);

上述加分情形同时具备的,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被招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受到行政处罚及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或受撤职以上政务处分的;近3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改正期内的;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违反计划生育仍在处罚期内,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罚的;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领取准考证等事宜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1、报名要求

请自行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中共党员证明(党支部开具的证明)、符合优先条件加分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办(县部局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提交《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平遥县司法大楼五层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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