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予以录取,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A类岗位录用人员聘为管委会内设部门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管委会聘用制人员薪酬标准执行;B类岗位录用人员聘为管委会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管委会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制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沣东新城人社民政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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