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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温州市龙湾区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31名转岗的公告

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9-11-02

(五)体检、考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各街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1、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转岗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4、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5、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原标题:温州市龙湾区2019年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转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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