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夯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基础,提升城市社区网格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石城县户籍或在石城县城区居住或在石城县城工作1年以上(提供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8月14日以前出生):男性在43周岁以下(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治安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被石城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依规予以辞退或职务罢免的人员(因合同到期、岗位调整等正常缘由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不受本条约束);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
2.退役军人,加1分;
3.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4.获得石城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县级荣誉(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市直部门表彰)每种荣誉加1分,市级荣誉(市委、市政府表彰或省直部门表彰)每种荣誉加2分,省级荣誉(省委、省政府表彰或中央部委表彰)每种荣誉加3分,其余非上述主体颁发的荣誉证书,不计入加分;
5.在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城市社区)工作的,按照在现任职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分,工作经历发生中断的间断时段不予核算(即跨单位工作年限不可累计);每连续在岗满1年加0.5分,未满1年不计分值。报考人员须提供工资流水作为佐证材料,本项加分最高分值为5分。
6.在赣州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并认证为星级志愿者的,按照一星志愿者加0.5分,二星志愿者加1分,三星志愿者加1.5分,四星志愿者加2分,五星志愿者加2.5分标准加分,按其取得最高星级加分,不可累加。
报考人员申请各项加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须在笔试开考之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享受加分政策。多项加分可以叠加,最终笔试累计加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免收考生报名费。
(一)报名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与基础信息初审同时进行。通过初审后方可报名收取报名材料,并由石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自行在公告下方下载《2026年石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前往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基层党建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9917171190(李先生)。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报名需携带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1);
②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乡(镇)党委、城市社区党工委开具的工作证明、退役证明、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
③1寸免冠近期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④报名时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2026年8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石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基层党建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2026年8月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在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若入闱面试的实际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县委社会工作部发布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料不全或者需要补充说明的,考生须在审查期内进行补充完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将电话告知具体不符合的原因。各位考生在报名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拟入闱面试名额空缺,从笔试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须对自身提交全部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流程以及试用期全程。一经查实报考者不符合公告招聘条件、存在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或是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环节舞弊、刻意隐瞒关键信息、提交虚假资料的,当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石城发布、石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总成绩核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若出现并列,则优先录取面试分数更高人员;若两项分数全部相同,则再组织并列考生开展加试。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闱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单,并按体检通知单要求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单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社区会同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产生的拟入闱名额空缺,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程序
1.公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石城发布、石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影响聘用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拟聘用名额空缺,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聘用程序:对公开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县城市社区在录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经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5年,实行年度考核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储备人才
本次录用结束后,对未入闱的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计划1:1比例纳入社区工作者储备人才库,且最后一名总成绩不低于60分;岗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储备人才有效期一年。
五、职责待遇
1.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社区网格事项一般包括日常走访巡查、采集人员信息、关心帮扶特殊重点人群、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宣传法律政策和应急知识、调处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安全隐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
2.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的通知》(石社字〔2025〕2号)要求,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享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待遇,一级薪酬待遇为3500元(含各项社会保险)。在社区工作每满3年晋1级,每晋1级报酬增加150元,纳入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力量培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未尽事宜由石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石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
2.工作证明
石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专职网格员)工作专班
2026年8月14日
原标题:2026年石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814/215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