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方巷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参照扬州市最低工资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方巷镇党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享受村(社区)同等工作人员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方巷镇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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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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