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4个,共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2名,其中:白沙万街道6名,渔洲坪街道7名,沙潭江街道7名,王府街道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3.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军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职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
(1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防城港市户籍或在防城港市常住1年及以上;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5.符合以下情形的报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面试:2026年港口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备干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学、心理学、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服务与管理、公共服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含)人员、户籍在招聘街道(社区)或在招聘街道(社区)居住3年(含)以上或工作1年(含)以上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kqwshgzb@163.com。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压缩包文件名格式:招聘岗位-姓名,例如:“xx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材料-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请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防城港市港口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证明等优先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蓝底彩照。(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因没有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影响进入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港口先锋微信公众号随面试公告一同发布。收到面试通知后,报名人员需于指定时间到港口区委社会工作部领取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原件。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及报名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港口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由所在街道统筹安排到辖区各社区工作;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街道通知5日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聘期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动合同期为三年,实行三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最多可继续聘用一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薪酬待遇。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参照现行城市社区全额干部薪酬待遇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享有年休假、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需密切关注港口先锋公众号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港口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0770-2291209、0770-2291208。
附件:1.港口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港口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6年港口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c800aedb-1da1-4d13-9348-b73876f323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