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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通海安县开发区(城东镇)招考村(社区)人员20人公告

海安市开发区 2019-08-14

1、适岗评价

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适岗评分,适岗评分最高不超过6分。

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本街道范围加1分,中共党员加1分,士官加1分,有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经历的加1分,受区(镇)表彰(部队单项奖)的加1分,受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加2分,优秀士兵加2分,三等功加3分(以最高奖励计算)。

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原材料,没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适岗评分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示。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统一、闭卷考试、封闭评卷。内容包括语文、政治、法律法规等(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根据笔试成绩和适岗评价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并予以公示。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机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由区纪工委、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及有较高责任心、基层工作能力强、农村和社会治理工作经验丰富的街村干部代表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临场表现进行打分。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适岗评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考生与村(社区)双向互选的原则进行针对性考察。考察工作由党群工作局牵头组织,纪工委、公安、计生、政法共同参与,考察的重点是个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察结束后由考核组逐人写出考察报告,经考察认为不适宜聘任的,报区党工委会议同意,可在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以一次为限。

5、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票决、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报请区党工委会议票决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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