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1.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给予转正。
2.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分工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3.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区有关文件标准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联和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依照有关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联和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黄埔区联和街社区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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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和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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