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评分单一经交给计分员后,评委不得再更改分数。
5. 每个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最和最低分),由工作人员计算。为了统一打分标准,各评委对上午前3名应试考生的打分可以独立进行平衡、修改,以基本统一个人评分标准。待前3名应试考生的评分完毕后,统一交计分员。从第4名应试考生开始,每位评委需当场打分,不再进行平衡。
前3位应试考生面试成绩待第3名应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逐一告知。第4名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待第5名应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当面告知,依此类推。
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成绩汇总表填写好交主考和监督员签字,妥善保管。
五、选录面试评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成绩按百分制计,不足60分者淘汰,评委打分超过90分或低于60分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每个评委应按照面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平等的原则评分,不得徇私情,也不得受应试考生的学历、经历、社会关系等因素影响。
六、选录面试纪律
1. 评委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面试题目;不得透露某个评委对应试考生的具体打分;不得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情况。面试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2. 应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照面试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不得拉关系、走后门。面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3.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涉及与应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原标题:关于2019年海曙区公开选录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点击下载>>>
1.中公社区考试网
2.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海曙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