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管理
社区监察联络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红角洲管理处党委颁发聘任书;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监察联络员任期一届,与社区“两委”干部任期相同,在同一社区只能聘用一次。
四、工资待遇
社区监察联络员享受所在社区正职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红角洲管理处纪委)
监督电话:
(红角洲管理处党政办)
本公告由红角洲管理处社区监察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红角洲管理处社区监察联络员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
红角洲管理处社区监察联络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