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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淮北濉溪县孙疃镇招聘聘用制人员32人公告

濉溪县人民政府 2018-12-06

(三)面试

依照笔试(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职位招聘计划,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报考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3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形成的缺额,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自理)。因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空缺名额可以从本次考试人员中,按合成成绩高低依次补聘。

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绩效工资300-500元/月;镇政府部门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为2150元/月。社会保险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照现行规定标准缴纳办理,并签订劳务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不占用人单位编制,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本公告由孙疃镇人民政府、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向社会公示,详情请登录濉溪政府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孙疃镇人民政府)

(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原标题:濉溪县孙疃镇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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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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