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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十堰市竹溪县乡村道路路长招聘18人公告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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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村路长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招聘的18名乡村道路路长安置在15个乡镇和十八里长峡管理局、偏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八卦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人员遴选条件

按择优、就近招录原则,从现有协警、劝导员及各村精准扶贫困难户、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优先遴选,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20-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4、能够胜任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做基础台帐、宣传法规、排查道路隐患、协调处理轻微事故等业务工作;

5、能熟练驾驶二轮摩托车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禁入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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