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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十堰市竹溪县乡村道路路长招聘18人公告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8-11-30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7日起 12月1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2.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竹溪县招聘乡村道路路长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撰写《个人自传》,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思想演变过程、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字数不少于400字,要求本人手写并签名。

3.资格审查。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竹溪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村道路路长人员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

(二)考试

1.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特长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3.体检考察

依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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