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人公告

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8-29

(三)体检

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六、注意事项

1、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核。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考务咨询

惠阳区总工会组宣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监督单位

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阳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阳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惠州市惠阳区总工会

2018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