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技能综合考试资格。专业技能综合考试内容: 容量分析实操+理论计算。
4.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依专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录取人员名单。并在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5. 专业技能综合考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外请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6.组织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8.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施行,由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负责组织实施,驻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2- 、
监督电话:
原标题: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启事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