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福建龙海市白水镇招聘河道专管员16名公告

龙海市人民政府 2018-04-11

(二)巡查内容。

1、河长公示牌、饮用水源地警示牌等标志牌是否存在人为破坏、老化、变形、褪色等问题。

2、河道水体是否存在发黑、发黄、发绿、发白、发臭等异常情况。

3、各入河(溪)排污(水、涝、洪)口排放废水颜色、气味等是否异常。

4、是否存在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农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现象。

5、海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是否存在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垃圾和其他污染物行为。

6、巡查河道沿线、周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等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现象。

7、河道及两侧是否存在乱采滥挖、违章搭建、围垦河道、围河造地等影响行洪问题。

8、是否存在侵占、毁坏海堤及河道的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行为。

9、水工程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10、是否存在电、毒、炸鱼等违法捕劳行为。

11、问题整改情况和其他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问题等。

(三)巡查频次为原则上每日一巡,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的河道应加大巡查频次。

(四)建立健全巡查档案,重点记录基本情况(时间、人员、河段)、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含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记录要求详尽具体,应提供事件处理前后同角度对比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五)巡查报告。妥善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跟踪解决到位。职责范围内可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较大问题和职责范围外无法解决的,如涉及跨部门(镇、村)或职责不明的,要及时上报并提请上一级河长(办)协调解决。

(六)配合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调处涉水纠纷、宣传引导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河长、河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资报酬

1、专管员工资待遇由上级统筹核拨,原则上每月工资元,具体根据辖区河道长度、工作量等分配。工资发放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报酬与工作职责、绩效考评相挂钩。

2、河道专管员工资包含河道专管员的人身保险等相关经费。

3、对表现优秀的专管员将提请市河长办表彰并奖励相应奖金;对表现不合格的,将根据情况给予扣除绩效、停发工资或解聘等处罚。

原标题:关于招聘白水镇河道专管员的通知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