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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招聘文秘人员5人公告

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8-02-27

(七)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试用期: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在试用期满后必须工作两年以上(考取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事业编的除外)。

福利待遇:正式工资参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享受街道工会等福利,其余相关奖励与绩效挂钩,参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东岸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招考过程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2.招聘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陈美霞

3.招聘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8年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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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党政办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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