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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招聘文秘人员5人公告

芙蓉区人民政府 2018-02-27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12日

街道将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参加笔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并按时到街道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四)笔 试

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上午11:30

地点:东岸街道大礼堂

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写作综合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备注: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

(五)面试(含资格审查复查)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结构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备注: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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