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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杭州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5人公告

“杭州·拱墅”门户网站 2017-09-14

4、本次招聘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缺岗时按本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3个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特殊情况须上报区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杭州运河人才网( )、拱墅门户网()是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咨询电话: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祥符街道;半山街道;康桥街道;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 ;小河街道;拱宸桥街道;和睦街道;大关街道。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本公告由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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