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所报考社区考生此次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三)人员递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各社区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12月31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原标题: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