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由政府以每月2500元购买(含五险),下乡、出差、误餐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兴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兴宁市招聘复退军人服务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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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