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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公告

海陵人民政府 2016-11-29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意见》《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海陵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的《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者,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公布网址:中国海陵网 / 海陵党建网

原标题: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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