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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公告

海陵人民政府 2016-11-29

为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5名。其中: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

2.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5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0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6.在招聘简章发布前具有现海陵区户籍或为海陵区生源(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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