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1]11号)以及县委办《关于深入实施村(居)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办发[2015]59号)精神,和县历阳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6名,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指1981年6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本县户籍;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