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进行录取工作。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考生录取类别和学习方式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含录取登记表)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官网查看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
附件:《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原标题: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nchu.edu.cn/zsgz/tzgg0__xwdt/tzgg4/zsgg/content_18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