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13.网上报名其他相关事宜和要求详见所选报考点后续发布的报考点报名公告。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所选报考点后续发布的报考点报名和网上确认公告。
六、考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用纸统一由考点提供,考试用具(含笔、颜料、墨等)由考生自备(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初试和复试大纲或要求)。
1.初试
(1)初试科目:共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学位考“201英语(一)”,专业学位考“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在国家线发布后,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复试录取办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将与复试录取办法一并发布。
七、培养、住宿、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学校安排,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在南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人文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相思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以就近培养单位为原则安排,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原则上统一要求“内宿”,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外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为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外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已婚学生(凭结婚证)。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495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设计、美术与书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800元/生·学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10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办法(以当学年具体通知为准):https://zzzx.gxau.edu.cn/jzxj
八、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其他
招生单位:广西艺术学院,代码:10607
报考点:广西艺术学院,代码:4530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官网查看(传真)
以上招生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为准,如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或有新的要求,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原标题: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zsb.gxau.edu.cn/yjszs/tzgg1/content_31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