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分项:
1.考生具备社区工作经历满一年或目前在社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加5分,需提供社区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加5分,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
都符合上述条件者,实行累计加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五)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
(六)公布:考生总成绩将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新疆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审
填写《昌吉市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者政治审查表》(附件3),经户籍(现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核查并签字盖章后递交原件。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由昌吉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要求:体检相关事宜由昌吉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昌吉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查实后取消入职资格。
九、签订劳动合同
由所属乡镇(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入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签订合同后,入职人员应当在三年内取得社区工作者相关职业证书。
十、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昌吉市相关政策标准执行,依法依规为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新疆人才网”,后期相关事宜将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政审、体检等导致无法入职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新疆人才网”公告为准。本《公告》由昌吉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4—2596630
咨询电话:0994—2596848 0994—2596835
咨询时间: 上午10:00-13:30(工作日)
下午16:00-20:00(工作日)
附件:
中共昌吉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25日
原标题:昌吉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3408b6e087c7ff74e55f16072dc78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