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③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8.体检
①根据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②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
③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察、公示和聘用
①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④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⑤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镇乡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提供解聘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⑦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⑧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的招聘考核命题、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021693。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东阳市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4/7/19/art_1229740958_59685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