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万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万组发〔2022〕4号)规定,制定《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下设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其中:丹都街道18名、仁山街道17名、谢桥街道6名、茶店街道1名、万山镇3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降低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8.退役军人,截至2023年9月18日在铜仁市万山区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9.本《招聘方案》发布前(2023年9月18日)与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且仍在工作岗位上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3年9月1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至9月26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4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1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提交审核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00至9月27日12:00。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招聘乡镇街道做好配合。
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9月2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