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23〕91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城关镇所辖社区7名,和平镇所辖社区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 具有榆中县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榆中县;
6.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社区急需专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 受过刑事处罚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榆中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中县城关镇劳保大厦2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