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的创制与落实,不断提高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临沂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临民〔2021〕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激励措施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临民函〔2022〕3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
要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人社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临组发〔2014〕26号)有关政策精神,动员鼓励全市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事业单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各区县、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政法、民政、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司法、公安、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或系统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等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给予“一免、两补、五优先”的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
要加大岗位开发的力度,以按需设岗、因岗定责、以事论才的原则,根据社工专业人才存量增幅和工作开展需要,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配置结构,让更多的社工人才在服务一线发挥出应有的专业效能;要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为重点,充分利用乡镇(街道)社工站、城乡社区、社工机构和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主阵地,积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科学配置社会工作人才岗位等级、职位结构比例,并逐步提高薪酬待遇。
《通知》明确
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每年组织开展“沂蒙和谐使者”评选,积极向省级推荐参与“齐鲁和谐使者”评选,纳入各级人才库。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并按规定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国社会工作网)登记的机关及事业编制之外,从事社会工作的持证社工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初级社工1000元、中级社工2000元、高级社工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招考招录社会工作岗位时,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根据证书级别,分别给予1—5分不等的加分。
《通知》强调
要积极做好场所设施、能力建设、项目扶持、人才培育等服务保障,以加快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导向,支持社会力量和社工人才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可以作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登记场所。要以市内外优秀社工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专业拉动作用,帮助培育、孵化、扶持一批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实务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专业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社工服务机构向规模化、综合化、纵深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面向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开展优质服务;要加快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和储备制度,积极培养并储备一大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为有效激发“五社联动”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社工智慧和力量。
原标题:最高奖励3000元!有效期5年!我市出台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激励措施
文章来源:http://mzj.linyi.gov.cn/info/1233/103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