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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招聘编外人员93人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2-05-26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条件信息、报名咨询电话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设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原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以上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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