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辅47人公告

光明区政府在线 2022-04-19

四、考试

(一)考试类型

面试。

(二)考试说明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名单将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

(三)考试时间

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箱方式通知。

注意: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及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戴口罩参加考试。14日内行程显示有中高风险轨迹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相关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本公告由公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公明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岗位需求表

2.公明街道办事处专辅报名表

3.公明街道办事处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疫情防控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4月公开招聘专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9712820.html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