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应聘人员一式两份的《南宁市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严格按照表格格式,真实、准确填报应聘人员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④如是党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可彩打)。
六、考试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工作有关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按照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 +面试分×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名单公布
1.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和“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和“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者于一周内统一组织至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八、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和“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被聘用者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
3、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需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参加面试时除面试过程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工作。拒不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电话:53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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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2ntzgg/t5151803.html